2007年7月2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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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出大墙便可扬帆远航
省一监开展的“创业不必等刑满”的大讨论让犯人受益匪浅
本报记者 蔡亮

  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总要面临创业。怎样在服刑期间为自己今后的创业做些准备呢?最近,浙江第一监狱开展了一次大讨论,提出的观点很特别:创业不必等刑满。不少服刑人员用亲身经历为这个观点增加了沉甸甸的论据,也为其他服刑人员带来了启示。
  蒋某是监内的“发明王”,至今已获得了5项专利。他说,自己曾多次谈起过刑满后如何创业的问题,发现不少人最欠缺的就是“兴趣”。在蒋某看来,自己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多项专利,凭借的就是兴趣。1994年投改后,他先后从事过铣床、电焊、钳工、车工等多个工种。但不管做哪项工作,他都能让自己产生浓厚的兴趣,把心思放在钻研和技术创造上,这才有了汽车远近光灯、电话自动消毒器等发明创造。蒋某说: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,有了兴趣,人才能发挥潜能,开展发明创造。”
  明年就可出狱的杨某对各种市场信息了如指掌。而他的“秘诀”就是多看经济信息类的报纸、杂志和电视节目。他认为,掌握信息,就能在回归社会后把握市场,避免在创业中走弯路、走死路。
  “农村也是创业的一片天地。”服刑人员龚某提出了这样的观点。他入狱后一直对园艺栽培、苗木种植技术很感兴趣,从而发现农村中大有商机。一次,他向昔日的公司老总建议,衢州的地理环境很适合进行苗木开发,完全可以到农村建立苗木公司。这个建议被原公司采纳后,办起的苗木公司效益很好,龚某还分得了10%的股份。
  这次讨论中,两位归正人员的经历也给不少服刑人员带来了启示。归正人员郑某在入监时仅有小学文化,但他勤奋好学,钻研技术,积极参与监内的技术革新,出狱时已是助理工程师。回家后,他开办了一家铸造公司,年产值数百万元。另一位归正人员周某,在服刑期间学到了一手过硬的链条焊接技术,被外省某机械公司看中,他一出监就被聘任为副总经理,主管生产,使公司每年利润都达到数百万元。
  “创业不必等刑满,从这次大讨论的结果来看,这个理念是完全成立的。”一监教育改造科副科长雷成宏说。他认为,知识、人脉、心态,这三个创业成功的关键要素,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都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获得。“先谋后事者昌,先事后谋者亡。服刑人员的创业也是如此。”